平面构成造型的基本要素

平面构成造型的基本要素

      为了区别设计与绘画在目的、功能上的差别,通常把绘画造型中的“形”称为形状,而把构成造型中的“形”称为形态。在构成中形态有三种分类:自然形态、抽象形态和人造形态。

  • 自然形态

自然形态是指自然界中一切未经人为因素改变而存在的现实形态。自然形态在我们实际生活中无处不在。如人物、动物、植物、山川、河流等。自然形态千变万化,丰富多彩,给艺术创作和艺术设计提供了取之不尽的源泉。而设计中的自然形态源于现实,高于现实。所以通过把自然界中物象的特征、规律和结构进行艺术加工,通过去粗取精,在自然美的基础上把形态塑造得更美。从而获取高于现实的、更美的形态。

  • 抽象形态

抽象形态是对物象的高度升华和概括,即把同类物象的共性归纳起来,而舍弃了它们的直观个性。例如,世界上点状的物象很多,包括砂砾、米粒、豆粒等,而经过人脑的概括,它们直观的个性都消失了,只留下共性“· ”,也就是抽象的“点”。这种点,虽然源自砂粒、米粒、豆粒等,但是已发生了质的变化,不再是物象的原形。其他抽象的形态包括线、面,其产生均可以此类推。

抽象形态(即点、线、面)的组合变化具有独特的表现力,能激发人们的情感,给人带来不同的感受,如崇高、雄伟、优美、忧郁、悲哀、欢乐等。

  • 人造形态

人造形态是指人类为满足物质和精神上的需要,而人为创造出来的现实形态,如建筑、汽车、家具、器物、服装等。人造形态与自然形态有着割不断的亲情,许多人造形态都是从自然形态的启迪中萌生而来的,大自然是第一位设计师、创造者。我们对人造形态的观察与分析,是在人类不断进步和时代发展的基础上开展的。人造形态在设计领域中,也起着丰富视觉表达的作用。在设计中,人们为了表达思想和审美需求,对人造形态的研究将日益深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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