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作的意义
我们从绘画的范畴来讨论价值的问题。价值是人和人之间关系的总和,那么作为一个画家必定就有两种关系存在。作为一个画家要想要生存下去,就必须有价值,一个没有任何价值的人,会面对冰冷而残酷的人生。
在《艺术原理》这本著作中,不同的专家对艺术的价值本身做了同一个结论,即艺术价值本身反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,或人与社会的互动关系。
委托创作体现了画家和社会的关系;而自发创作体现了画家和自己的关系。然而无论是哪种创作,起源都来自于右脑的感受机制。只不过在委托创作里和自发创作里,左脑的分析判断机制会有明显的不同。比如当一张作品是画给自己的时候,你更在乎自己对画面的苛刻要求。但是画面是给委托方的时候,这种要求就会变得比较微妙。至少双方所关注的重点会有很大的变化。你可能更在乎色彩的绚丽,但是委托方会更在乎色调的明亮。如果双方在这上面不能达成致,就会产生矛盾。艺术家会觉得委托方没文化,不懂欣赏,而委托方则会觉得艺术家能力不行。
所以一个成功的艺术家,就是一个能够正确解读你的客户或者观众的艺术家。
第一重价值关系是画家和社会的关系。比如,社会对你的定位是一个历史画家,还是漫画家?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大众画家,还是蜗居一域的小众画师?是一个私生活很有香艳味道的流氓画家,还是一个有主旋律的严肃画家?等等。所以这个时候画家的价值就是社会对你的定位。个画家的创作可以给自己看,自娱自乐,但早期的大部分创作其实就是委托创作说白了就是以画画为生。
部分画家看不起委托创作,觉得为了钱国画是不耻的行为。其实,一张作品的好坏可以有很多标准。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所谓最“好”的作品,只有最好的观众。能够找到欣赏自己的观众群体已经难能可贵,更何况是别人委托你画。
一个画家如果离开自己的观众群体,没有了社会的认同,就失去了社会价值,你的价值体系就断了一只胳膊。
第二重价值关系是画家和自己的关系除了画画赚钱外,画家还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画点自己喜欢的东西,为自己创作。这种关系是绘画价值体现的起点,也是终点但却不是中间的过程。同时这种价值也很容易被画家夸大为唯一的价值。似乎为自己画画对一个画家来说是天经地义的,很多画家还美其名曰“梦想”。其实哪里有那么伟大呢?